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2023版)》的有关规定,对宁安市养老康复中心改建项目-弱电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SG2026GDY014
1.2项目名称:宁安市养老康复中心改建项目-弱电专业分包
1.3采购预算:******.00元;
1.4采购内容:弱电专业分包
1.5建设地点:牡丹江市宁安市
1.6工期:工期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共计239日历天(按甲方要求进度计划执行)
注:投标人应完全响应招标人对工期的要求,并根据招标人工程整体进度实际需求随时调整工期,按招标人要求时间进场、施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等,投标人不得因招标人工期变化而进行任何费用索赔。
1.7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进度款按照实际月进度预结算产值的50%支付月进度款,2027年2月5日(春节)之前支付至总价款(采用以财政审核结算的直接费及税金作为该合同最终结算价格)的70%,分包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报告后支付至工程总价款(采用以财政审核结算的直接费及税金作为该合同最终结算价格)的97%(含已支付的月进度款),剩余3%留作质保金。
(2)结算方式:采用以财政审核结算的直接费及税金作为该合同最终结算价格。
(3)价格构成: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税金9%增值税专票(此部分费用以最终工程竣工结算金额为准)
1.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其中: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 GB55024-2022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JGJ/T 334-2014
1.9技术标准: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 GB55024-2022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16
1.10验收标准: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 GB55024-2022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JGJ/T 334-2014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5032-2022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5024-2022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4须具备有效的基本开户许可证明文件;
2.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2.6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限制期内不得参加招标投标的行为;未因严重违法违规在建筑市场受过处罚,投标时应提供承诺函;
2.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2.8投标人自 2023年1月1日至今无以下行为:投标资格没有处于正在被取消、暂停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是指《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行为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时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9投标人不能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提供针对本项目“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2.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投标人******集团智慧采购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04月18日00:00至2026年04月23日00:00(北京时间)。
3.2意向投标人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资质证书;
3.3 采购文件每套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4.1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8日09时30分。
4.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南兴街金爵万象三期1号楼2007开标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8日09时30分。
5.******集团智慧采购平台指定位置;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智慧采购平台(******)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七、中标服务费的收取
******有限公司发布的“睿采网平台收取中标服务费的通知”自2025年04月10日起 ,对通过平台中标的投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人需在收到招标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
账户账户名称:
******有限公司
******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
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CG-******-03321
7.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 招标编号。
******有限公司CG-******-03321)
7.3收费标准: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20万元以下 | 免收费 |
20万元(含)到50万元 | 按200元/次收取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按300元/次收取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按2000元/次收取 |
500 万元(含)至 1000 万元 | 1‰ |
1000 万元(含)至 5000 万元 | 0.8‰ |
5000 万元(含)至 10000 万元 | 0.7‰ |
10000 万元以上 | 0.5‰ |
7.4其他说明:
(一)如中标人未按要求及时缴纳中标服务费,平台有权拒绝发布相关招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二)中标人拒不缴纳中标服务费,与招标人私下直接签订采购合同的,平台有权拒绝承认其相关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有权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系统服务及查验查证服务。
7.5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两部分组成,分别为:平台中标服务费(由睿采网)收取)以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代理公司收取),请各潜在投标人熟知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的组成。
八、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意向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联系方式
监 督 人:胡女士
电 话:0451-******
采 购 人:******有限责任公司宁安分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宁安市幸福路宏光秀丽城小区一期5-01002号
联 系 人: 王丽梅
电 话: ******
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南兴街金爵万象三期1号楼2007室
邮 编: 150000
联 系 人: 于先生
电 话: ******6157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