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蓉高速红安联络线城区出口连接线桩基及软基检测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有限公司 交通工程 分公司作为本项目的管理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的需要,现对本项目桩基及软基检测服务组织询比采购。
2.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工程概况
沪蓉高速红安联络线城区出口连接线,路线起点位于沪蓉高速红安联络线K28+350处,路线向北设置云台分离式立交桥上跨发展大道,经云台村、潭头岗、竹林湾,在竹林湾东侧跨倒水河后至路线终点,路线终点位于红安县城南大道与杏花大道交叉处,对接杏花大道,与城南大道平面交叉,路线整体呈南北走向,路线方案全长3.703km。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沪蓉高速红安联络线城区出口连接线桩基及软基检测服务,共划分为 1 个合同包,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1。
2.3 工期要求
计划服务开始日期为:2025年9月(具体开始服务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计划服务 24 个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集团2024-2027年建设项目检测单位备选库”的库内供应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合同包的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4.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集团供应商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5.1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良好,且能参加******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
3.5.2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
3.5.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供******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5)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造成网络舆论、农民工聚众讨薪、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项目经理部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将项目再次分包;
(10)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1)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5.4 对于有上述3.6.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完部分工程量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有限公司武汉至红安高速公路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9月9日 10 时 00 分,递交开始时间为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陡步河村村委会。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的,不予受理。
5.3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预备会,供应商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供应商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供应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5.4 供应商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采用现场递交的,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启封会;采用邮寄递交的,送达时间以采购人接收时间为准。未到现场参加响应文件启封会的,视同认可现场启封结果。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网址:******/)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武汉至红安高速公路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陡步河村村委会
邮 编:438400
联 系 人:邱先生
电 话:******
******委员会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12楼
联系方式:027-******
2025年9月2日
附件1:合同包划分表
合同包 |
采购范围 |
主要工程内容 |
第1合同包 |
沪蓉高速红安联络线城区出口连接线 桩基及软基检测服务 |
桩基检测112根,水泥搅拌桩检测30根 |
附件2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合同包 |
资质要求 |
第1合同包 |
同时具备: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试验检测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合同包 |
财务要求 |
第1合同包 |
方式一: 近三年每年的营业收入不少于100万元,近三年平均净资产不少于20万元。 方式二: ******银行出具******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2025年6月、2025年7月、2025年8月)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每月月末账户余额平均值不少于1万元。 上述两种方式满足其中一种即可。 |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的会计报表。若最近年度会计报表未出,则近三年时间往前推算一年。
******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合同包 |
业绩要求 |
第1合同包 |
近5年承担过1个桩基及软基检测检测服务业绩。 |
注:1.供应商应提供近5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来承担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应含有:项目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工作内容,甲、乙方签字盖章等内容。如果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可由甲方出具有效证明。如无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甲方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采购人在对供应商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业绩。
2.供应商为新成立的公司,无法提供业绩附件支撑材料时,可提供其法定代表人名下其他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作为授权委托人的类似施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合同包 |
信誉要求 |
第1合同包 |
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1.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处于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价******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
注:对以上(1)、(2)、(4)信用状况应附指定网站截图。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人员最低要求 |
1包 |
||
项目负责人 |
1 |
近5年内曾担任过一个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1 |
近5年内曾担任过一个类似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持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
注:1.表中人员配置为一个合同包的人员最低配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格式附表中填报主要人员,不得低于上表要求,成交之后,采购人将进行核查,如果填报的主要人员低于上表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
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附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只需在响应文件中填报,无需附证明材料。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第1合同包 |
|
|||
1 |
超声波桩基检测仪 |
台 |
1 |
|
2 |
桩基测试分析系统 |
台 |
1 |
|
3 |
低应变检测仪 |
台 |
1 |
|
4 |
承载力检测相关仪表 |
台 |
1 |
|
注:供应商按表中要求填报投入本项目的试验检测设备数量,不得低于本表中最低数量要求。表中的设备只需在响应文件中填报,无需附证明材料。
附件3
沪蓉高速红安联络线城区出口连接线桩基及软基检测服务
第1 合同包申请单位报名登记表
申请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采购文件 接收邮箱 |
日期 |
|
|
|
|
|
申请单位名称:盖章
联 系 人:签字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