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询比概述
******有限公司绿道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根据公司管理需求,拟将公司后勤食堂业务外包,为引进优质专业、有实力的物资配送服务公司,对食堂物资供应服务进行采购,现委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2.1 项目名称:绿道分公司职工食堂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
2.2 询比范围:本次询比范围为绿道分公司职工食堂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工作。
2.3 项目概况:向绿道分公司员工食堂(武汉市武昌区)、孝感驻地车间食堂(孝感)提供食材等生活物资供应服务。
合同包划分:本次询比分2个合同包。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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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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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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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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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食堂食材及杂件的配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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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武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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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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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食堂食材及杂件的配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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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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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采购预算:第1合同包50万元;第2合同包30万元
2.5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询比公告附件1。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合同包的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ebidding/)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4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参与合同包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合同包,平台服务费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8日14时30分
5.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参与合同包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5.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4 采购人不组织项目考察,且不召开预备会,供应商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采购人。如供应商需要考察项目,考察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在项目考察过程中,供应商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6.评审办法
本次询比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有限公司(******/)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有限公司绿道分公司
地******街道紫阳东路77号伟鹏大厦六楼
联 系 人:曾雅丹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邮政编码:430071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27-************
******委员会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12楼
联系方式:******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2025年9月1日
附件1
附录1资格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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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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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合同包
第2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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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备:
①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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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及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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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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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合同包
第2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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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一:
近三年每年的营业收入不少于16万元,近三年平均净资产不少于3.2万元。
方式二:
******银行出具******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2025 年6月、2025年7月、2025 年8月)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3个月月末账户余额平均值不少于 3 万元。
上述两种方式满足其中一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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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的会计报表。若最近年度会计报表未出,则近三年时间往前推算一年。
******银行盖章)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单位账户流水证明。
附录3资格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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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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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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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独立承担过一个合同总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食材供应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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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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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独立承担过一个合同总金额30万元及以上的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食材供应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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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应提供近3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来承担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应含有:项目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工作内容,甲、乙方签字盖章等内容。如果合同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可由甲方出具有效证明。如无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甲方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要求的业绩内容,采购人在对供应商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业绩。
附录4资格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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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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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合同包
第2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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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供应商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5)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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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格式后附“信誉情况承诺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