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办公楼加装电梯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办公楼加装电梯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磋商保证金 (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有限公司办公楼加装电梯项目 | 604,500.00 | 12000 | 1 | 建筑业 |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604,5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电梯制造商参加投标的须具有以下(1)或(2)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电梯)。(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含安装、修理、改造)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若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具备以下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修理)许可证》(电梯)资质,或者具有《******消防员电梯)额定速度≤6.0m/s。(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寿区)”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分包(售后不退)
2.1磋商文件购买方式
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到重庆市渝中区创意大厦21-05室递交《******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fulinzhaobiao@163.com(邮箱)须注明项目号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并在开标现场缴纳文件购买费用。
户 名:重庆******有限公司
开户行:******有限公司重庆解放碑支行
账 号:******3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寿分中心(重庆市长寿区菩提大道251号附78号)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北京时间10:00
(六)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6月17日北京时间10:00
五、保证金递交
(一)保证金递交
1.转账方式
1.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并从供应商对公账户汇至所参与包对应的任一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保证金账户: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下方
******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保证金保函方式
2.1供应商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保证金的保函担保金额应不低于保证金金额(保证******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保函受益人须为本项目采购人。
2.2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
2.3保证金保函单独密封,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寿分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寿分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寿区)”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有限公司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老师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长寿区北城大道101号
******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莎
电 话:****** ******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创意大厦21-05
******委员会
电 话:******
保证金账户信息:
(1)
银行名称: ******银行
银行账号: ************71764
银行账户名称: ******有限公司
银行支行: ******银行七星岗支行
(2)
银行名称: ******银行
银行账号: ************869
银行账户名称: ******有限公司
银行支行: ******有限公司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3)
银行名称: ******银行
银行账号: ************341
银行账户名称: ******有限公司
银行支行: ******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