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ZT-2025-008)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
一、
招标条件
本******有限公司补偿器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7.6 万元,招标人为神木市滨河新区市政综合服务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有限公司补偿器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有限公司补偿器采购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有限公司补偿器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 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投标时限内“信用 中国”(******)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 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 章);
(3)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5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完税证 明上应有税务机关的公章(加盖公章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5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
本项目以“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7 月 25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7 月 31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请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 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报名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榆林市神木市滨河 新区华盛大厦写字楼 ******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8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榆林市开发区明珠大道北首世纪精华大酒店四楼会议室二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8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榆林市开发区明珠大道北首世纪精华大酒店四楼会议室二
七、
其他
1、
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
2、
供货期:10 天
3、
发布网站:《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有限公司(党群部)。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神木市滨河新区学府路
联 系 人:高光俊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明珠大道榆商大厦
联 系 人: 王胜孔
电 话: ******
电子邮件: ******
附件:
008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