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提升及再生水循环利用项目测绘及工程勘测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标包信息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标包合同估算价(元)
金塔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提升及再生水循环利用项目测绘及工程勘测服务 |
GSBYSTYGCG〔2025〕023号 |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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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00 |
金塔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提升及再生水循环利用项目测绘及工程勘测服务竞价邀请公告
******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等文件要求,“金塔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提升及再生水循环利用项目测绘及工程勘测服务”以竞价邀请方式进行采购,确定邀请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矿产勘查院、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矿产勘查院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SBYSTYGCG〔2025〕023号
二、采购内容:完成金塔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提升及再生水循环利用项目测绘及工程勘测服务(未尽事宜合同中约定)。
三、预算金额:¥1500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
四、竞价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或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证件视为有效证件)。
2.投标人须提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有委托人时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六、注意事项:
1、以上资格要求文件以原件的扫描件形式(PDF格式)上传至酒泉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投标人提交的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按要求进行上传。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且中标后须按照招标人要求签订合同。
3、中标的投标人不得将中标的项目转包他人。
4、本项目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七、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请供应商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自行报价。
公告开始时间及报名结束时间:2025年7月14日15时00分--2025年7月16日10时00分。
竞价开始及截止时间:2025年7月16日10时01分--2025年7月16日18时30分。
八、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
采购人名称:酒泉市生态环境局金塔分局
联系人: 潘自俊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正大路16号3-1-15
联系人:王建新
联系电话:******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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