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港市江南污水处理厂一期2994.07kWp分布式光伏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GXGN-2025-089 建设地点:贵港市港南区江南工业园江二路与南四路交汇处西南地块 建设规模:本项目一期规划建设容量2994.07kWp,利用贵港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屋顶以及水池上部空间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拟采用发电方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并网电压等级为0.4kV。 合同估算价: 约1145.25万元(最终招标控制价以工程预算评审为准) 要求工期:开工建设之日起,90日内完成投产并网发电;开工日期: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招标范围:(1).本光伏发电工程拟总装机容量为2994.07kWp,出线电压等级为低压接入,利用贵港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屋顶以及水池上部空间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拟采用发电方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并网电压等级为0.4kV。 (2).本工程安装710Wp光伏组件,一期安装4160块,每4串(部分串数不同、具体以图纸为准)接入1台50kW逆变器;每9串(部分串数不同、具体以图纸为准)接入1台110kW逆变器;每13串(部分串数不同、具体以图纸为准)接入1 台150kW逆变器。逆变器出线接至箱变低压侧。 (3).整体分布式光伏系统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满足分布式光伏系统全部功能要求所需要内容,不得再以增加其他内容而增加费用,但分布式光伏系统必须满足本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4).本工程范围内的物资采购、供应,包括但不限于:组件、箱逆变一体机、储能系统的采购及运输、汇流箱、支架、电缆、所有辅材等材料设备的采购、供货及运输由承包人负责;上述所有设备材料的保险、催交、功能试验、现场保管、技术服务等均由承包人负责。 (5).项目竣工期移交:承包人负责本项******消防验收等;竣工投产;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场等生产准备;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负责本项目试运行(240h),并配合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至发包人。 (******消防安全设施、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工程档案资料整理移交、建设期间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①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③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 业绩要求:有要求,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个单体2.5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或架空大跨度高15米的支架光伏发电项目施工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并网验收文件的扫描件]。 3.3 投标人近3年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5 年 6 月 6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ggggzy/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 6 月 27 日9 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ggggzy/系统提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 U 盘递交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 150 米水利大厦) 5.3 投标和开标地点: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ggggzy/系统成功上传,并将与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同一时间生成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或 U 盘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①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企业 CA 锁或“桂交易移动CA”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 150 米水利大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携带完整材料或未按时到会的,招标人可将其视为未参加现场开标。 注:1.由投标人自行选择是否提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但不提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的,不作为否决条件。 2.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合同金额的 10%。 进度款支付方式:(1)完成施工并验收合格后,经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共同确认且审核承包人提交的请款资料无误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完成工程量(不含暂列金额、暂估价)的50%作为进度款(含已支付的预付款)。 (2)承包人负责项目并网成功,并经运行验收合格后,经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共同确认且审核承包人提交的请款资料无误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结算总价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时间按照合同内相关保修条款执行。 (3)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返还保证金的申请,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4)承包人不得以发包人未按时足额支付款项为由,不予交付施工场地、工作面或不配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编制竣工资料及完成竣工备案等工作。 8.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ggggzy/)、贵港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index)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电话:****** 11.注意事项
投标人须办理企业CA锁、个人CA证书和个人电子签章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才能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及上传************有限公司办理,办理方式详见 ******/gxggzy/CAhrpt/CAlogin.html。投标人应及时熟悉掌握电子标系统操作指南,及时完成CA申领和激活。 12. 联系方式
2025 年 6 月 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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