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福区龙杉路以北农民安置房(北地块)项目(三标段)施工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5年06月03日17:00)截止。本次澄清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若本澄清答疑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答疑公告为准。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补充地下室图纸,具体详见附件。
二、对投标人提问的回复
问题1:本项目预算文件人工费指数执行“湘建价建[2024]20号文”还是“湘建价建〔2025〕18号文”,请明确。
答: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中人工费指数执行湘建价[2024]20号文。
问题2:本项目预算文件的项目名称是否以发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HNZBJ格式为准,请明确。
答:本标段项目名称为开福区龙杉路以北农民安置房(北地块)项目(三标段)施工。
问题3******消防-火灾报警系统-******8027模块(模块箱)清单"控制价为0,请问该项清单是否无需报价?
答:无需报价。
问题4:请问本次投标报价人工指数是按湘建价建〔2024〕20号发布的202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执行,还是按2025年6月1日起执行的湘建价建〔2025〕18号发布的2025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执行?
答: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中人工费指数执行湘建价[2024]20号文。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本次及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