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福兴经济开发区老旧厂区改造提质项目全过程咨询补充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关于福州市晋安区福兴经济开发区老旧厂区改造提质项目全过程咨询(招标编号:E************001),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发布补充修改通知如下:
一、补充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的履约担保形式修改为:
履约担保形式: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7.5%,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银行出具,所需费用投标人单位承担。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企业信用评价(3分)”评分修改为:
(1)、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的信用分=勘察设计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1%。
注:
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工程设计单位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②福建省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系统(网址:zjt.fujian.gov.cn)每季度公布勘察设计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③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55分确定。
④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信用分较低的单位确定信用分。
⑤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以上信用分的网页截图并加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否则该项不得分。
(2)、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监理任务的成员单位)的信用分=企业季度信用得分*1%。
注:
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工程使用的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信用综合评价日平均分值(下称“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②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每季度首月10日前公布投标人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行业季度平均分和各类行为的行业季度平均分。
③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60分确定。
④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信用分较低的单位确定信用分。
⑤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以上信用分的网页截图并加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工程监理的咨询单位公章,否则该项不得分。
(3)、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造价任务的成员单位)的信用分=企业年度信用得分*1%。
注:
①投标人造价企业年度信用分按福建省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的2024年度企业信用总得分计取。
②福建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址:******:98/zjzx/NDPJ/Ndpj)每年度公布造价咨询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③企业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④如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用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商务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福建省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信用分的不得分。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企业综合实力(1.5分)”评分修改为:
(1)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服务内容:项目管理、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勘察、造价咨询服务中有1项内容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的得0.5分;有2项内容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的得1分;有3项内容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的得1.5分,满分1.5分。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企业资质资格(1.5分)”评分修改为:
(1)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具有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得 0.5 分;本项满分 0.5 分。
(2)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监理任务的成员单位)具有合格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得 0.5分,本项满分0.5分。
(3)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本项满分0.5分。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2分)”评分修改为:
(2)、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下同)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过建安费不低于3500万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每 1 项得1分,本小项满分2分。
注:
①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服务内容包含项目管理、工程设计、工程监理3项及以上,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详②),须有能体现以上服务内容的,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②业绩证明资料: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合同双方的签署盖章页即可)的扫描件,以及行业主管部门下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日期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签订日期中最迟的为准,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所有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否则其业绩无效。
③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资料中应体现“类似项目业绩”特征及项目总负责人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若上述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中标公示),项目总负责人不一致的,其业绩不计。
④“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的其他要求,同“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6、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投标人类似业绩(5分)”评分修改为:
(1)投标人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类似业绩:
①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下同)承接过建安费不低于3500万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每 1 项得1分,本小项满分3分;
②上述(1)业绩均属于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独立承担服务内容(服务内容包含项目管理、工程设计、工程监理3项及以上)的加2分,本小项满分2分。
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合同双方的签署盖章页即可)的扫描件,以及行业主管部门下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日期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签订日期中最迟的为准,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所有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否则其业绩无效。(②项)中的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作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该项项目业绩,否则其业绩不予以认定。
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修改为:
项目总负责人:(1)项目总负责人满足基本资格的得1分,满分1分;(2)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师中任意二项证书的加0.5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监理工程师、一级注册造价师中任意三项证书的加 1分,满分1分;本项总分满分 2 分。
注:须提供相应专业职称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单位公章。
8、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主要勘察人员至少包括修改为:
拟担任本项目的主要勘察人员至少包括: |
|||
5 |
勘察负责人 |
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应是与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具有直接劳动关系的本单位在职员工。 |
|
9、招标文件中“造价咨询负责人”修改为: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联合体方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证书上聘用单位为准。
二、因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内容有更改,新的招标文件将与本补充修改通知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本补充修改通知的附件处下载新的招标文件,并采用新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注:本《补充修改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补充修改通知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