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发行承销服务项目(选聘主承销商)澄清公告一
******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资产担保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发行承销服务项目(选聘主承销商)(招标编号:GN2024-08-9409)招标文件澄清公告一如下:
******银行类金融机构的一级分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中的一般主承销商,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可为“负责人”。
2.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风险控制能力中总承销只数查询路径的机构类型选择“全部”。
4.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12月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12月20日9时30分。
注:此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有与上述表述不一致的按照本澄清公告执行。
5.联系方法:
(1)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区云谷路1988号
联系人:金经理
电 话:0551-******
(******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集团大厦907室
联系人:张健、张盼腾、李旭东、卜逸凡
电 话:0551-******、******、******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9日